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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:“十四五”21座垃圾焚烧厂(附清单)

  近日,《福建省“十四五”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印发实施,明确将围绕“两极两带三轴六湾区”空间开发战略格局,构建支撑福州都市圈、厦漳泉都市圈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协同发展的城乡基础设施体系。其中,生态环保相关内容包括:

       城乡环境卫生

  在城乡环境卫生方面,要建立完善分类投放、分类收集、分类运输、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,新扩建福州红庙岭、闽清、福清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,计划到2025年,福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。

  (一)加强生活垃圾分类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,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全面铺开,县城因地制宜推广生活垃圾分类,有序推动乡镇全域落实分类机制,推进农村生活垃圾“干湿”分类,不断扩大分类覆盖面。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,鼓励采用“车载桶装、换桶直运”、定点定时等收运方式。加快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“两网融合”,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。推动“邻利”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,对城市周边土地利用价值较高、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既有垃圾实行筛分焚烧处置,探索适合我省厨余垃圾特性的处理技术路线。推进集垃圾焚烧、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、垃圾填埋、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产业园区建设,推进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,加强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。新扩建21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,新增处理能力1万吨/日;新建6座厨余垃圾处理厂,新增处理能力2750吨/日。未启动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的县(市)通过区域联建焚烧厂或通过外运周边处置等方式,实现原生生活垃圾“零填埋”。到2025年,福州、厦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,全省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“零填埋”,农村有机垃圾生态处理机制基本建立。

  (二)加强城乡清扫保洁。继续推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方式,鼓励采用新能源环卫车辆,开展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综合整治,提高道路保洁质量和效率。推广农村生活垃圾以县域为单位打捆开展村庄保洁、垃圾转运、农村公厕管护等,进行市场化运营。拓展优化村庄清洁“三清一改”,由“清脏”向“治乱”拓展,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、村庄周边拓展,形成长效保洁机制。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。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。到2025年,设区市(平潭)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%以上,县(市)城市建成区达70%以上。

  (三)加强公厕建设管理。巩固“厕所革命”成果,补建、提档、升级城乡公厕,着力提升公厕管护水平。补齐旧城区厕所短板,新区配足公厕。在具备条件的公厕配置无障碍厕位或第三卫生间及盲道、轮椅坡道、扶手抓杆等相关人性化设施,推广应用生物除臭、生物降解等先进技术,全面落实公厕长、管理员、保洁人员“一长两员”制度,实行“属地管理,分片包干”责任制。储备一批移动式公厕,提高应急反应能力。到2025年,全省城市公厕达到每万人4座以上,县城及乡镇所在地公厕达到每万人3座以上,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基本全覆盖,每个行政村有水冲式卫生公厕。


  垃圾处理设施

  建立完善分类投放、分类收集、分类运输、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,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“零填埋”。重点建设21座垃圾处理厂,新增处理能力超10000吨/日,投资54亿元。

  264.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(续建)

  265.闽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(一期)(续建)

  266.福清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改扩建项目

  267.厦门东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(三期)

  268.漳州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(一期)(续建)

  269.漳州市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(一期)(续建)

  270.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

  271.德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

  272.浦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(续建)

  273.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(续建)

  274.三明市(永安市、沙县)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(二期)

  275.宁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

  276.永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

  277.尤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

  278.泰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

  279.上杭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

  280.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

  281.长汀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

  282.龙岩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

  283.霞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

  284.寿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


资料来源:福建省人民政府官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