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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省加速推进地方环保督察

8月22日,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直接主管部门发文,明确“要做好今年的督察工作,适时启动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”。一直以来,作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的重要路径,环保督察为发现污染、解决污染、巩固治理成效贡献颇多。而在新一轮中央督察到来之前,省级环保督察工作已经在如火如荼开展。


云南:8月7日全面启动,正积极反馈督察情况


云南省第二轮第三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于8月7日全面启动,组建了6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,分别对昆明市、曲靖市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、丽江市等5个州(市)和云南锡业集团(控股)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为期15至20天的督察进驻工作。6个督察组于8月10日全部完成进驻。


湖南:9月6日、7日完成进驻,9月13日开始向县一级下沉


根据安排,湖南组建了5个督察组,在9月6日、7日分别进驻衡阳市、常德市和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、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、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,并在13日,以“四不两直”方式实地调查临澧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等。据悉,这也是湖南省级环保督察工作首次进驻国有企业。


湖北:9月7日,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批6个督察组全部实现进驻


根据安排,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督察时间为20天,从9月6日到9月25日。本次督察对象包括武汉、襄阳、十堰、荆州、鄂州、黄冈、恩施、潜江8个市(州)。另外,第二批将于今年12月启动,对其他9个市(林区)开展督察。


西藏:9月7日至8日,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拉萨、山南、昌都、那曲市


至此,西藏自治区第二轮第一批4个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。

根据安排,第二轮第一批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20天。进驻期间,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电话和邮政信箱,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,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9:00-21:00(其中那曲为9:30-21:30)。督察组全体成员将严格执行《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》,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.


安徽:截至9月11日,2023年第二批4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


根据安排,2023年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30天。进驻期间,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、邮政信箱和微信举报平台(详见附件),受理被督察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电、来信、微信举报,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:00—18:00。督察组全体成员将严格执行《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》,严守纪律规矩,接受社会监督。


江西:各督察组已于9月1日全部进驻,并先后召开督察动员会


江西2023年第二批暨第二轮第四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组建4个督察组,分别对南昌市、九江市、萍乡市和上饶市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,各督察组已于9月1日全部进驻,并先后召开督察动员会。

此次督察进驻时间为25天,各督察组组长由现职正厅级领导担任,成员以省生态环境厅区域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人员为主,并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人选库中抽调省直有关部门人员、行业专家和其他人员参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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