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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7日,生态环境部、水利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《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》正式生成。
值得注意的是,在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方面,该《方案》有明确要求——现有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mg/L的城市,要制定系统化整治方案,明确管网排查改造、清污分流、工业废水和工程疏干排水清退、溯源执法等措施,不应盲目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、新扩建污水处理厂。
中规院王家卓对此解读道,《实施方案》之所以提出不应盲目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,主要是希望各地能够抓住当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主要矛盾,把目光从“过高出水标准”转移到“管网建设”上。的确,一些地方长期不重视源头治理,只想在末端兜底。重厂轻网,污水该分不分,该收未收,最终只会陷入水环境长期无法改善甚至不断恶化的怪圈。与其在“准IV”、“准III”提标上白白浪费,不如把提标的资金用到管网建设和改造上。
文章来源:煤炭深加工现代煤化工微信公众号